从亮剑开始的特种战第九十五章 没兵的县令
毕竟这个探子还说了那个小山村几乎人人背着火枪当然那个探子不知道这些火枪已经有一部分被轮回者们改成了栓动步枪但是不管是栓动步枪还是古老的火绳枪都要比普通的弓箭要厉害的。
毕竟哪怕是训练有素的弓箭手想要五十米内命中靶心也是不容易的而火枪五十米命中靶心就容易多了。
所以面对那个村子里几百条的火枪这个师爷还是没有那个能耐的。
而有这个能耐的自然就只有这个小县城里的青天大老爷的县令了。
于是这个师爷就当即果断的找到了县令让后躬身回报道: “大人大人发生大事了!” 而这个县令听到师爷这么慌慌张张的样子不由得就没好气的呵斥道: “什么大事啊这么慌慌张张的成何体统!” 但是师爷却没有立即说明而是看了一眼县令身边伺候的丫鬟而这个县令也是明白之人于是就挥手让伺候的丫鬟离开了房间这个师爷见此才把之前探子所探查到的消息告诉了县令。
县令听到之后果然一惊道: ‘什么你说治下的居然有一个我不知道的隐藏的村子里面几百人还几乎人人都有火枪?’ 没办法不由这个县令惊讶毕竟早在康熙年间就已经颁布过民间私藏私自制造火枪火炮那可是重罪诛灭九族的事情而要是隐瞒不报那也是重罪。
但是拥有好几百条火枪的山村那也不是那么好打的虽然说他是个掌管十几万人的县令但是手下能用的兵正正说起来却是没有几个。
不同于商周时期的诸侯分封制度军权和地方治理权限一把抓的那种王侯于天子共治天下的情况。
也不同于秦汉唐时期的蕃镇制度。
从华夏从宋朝开始然后一直到明清时期地方管理的官员就不在拥有军权了。
所以县一级的县令做为清朝地方最小的管理单位关于县政府的人员配置清朝的皇帝是有明文的明确规范又根据各县的情况不同具体名额上又有千差万别但总体的规模大致不差。
按照规制县一级衙门的在编人员情况如下: 官员、左官 知县即一县的头头属于一县的正印官管理一县的类似于县长正七品首府知县为六品。
县丞知县的左理官辅左知县分管典狱、赋税等工作正八品。
主簿知县的左理官辅左知县掌管文书簿记等工作正九品。
典史分管一县的治安、典狱未入流。
杂职官 根据一县的具体情况而设分管县中的某部分具体工作大致有下列名目: 巡检分管县域中的某一区域相当于知县的派出官员类似于区长从九品。
驿丞分管驿递未入流。
税课司大使具体分管税收。
仓大使具体分管仓廪。
闸官掌管水闸水利设施。
河泊所官掌管鱼税、船税。
教谕掌管一县的教育工作。
训导教谕的辅左官。
书吏 是一县县衙门的一般行政工作人员接受主管官员领导根据具体分派的工作不同分为常见的吏、户、礼、兵、刑、工六房以及承发房(文书收发)、库房(财务、公家库房保管)、驿书(驿递档桉处理)、柬房(通信)、仓房(仓廪)、柜书(金库管理)、招书(刑讼)等。
按照定例通常一县的在编书吏定额为十到二十人左右的规模。
衙役 即县衙中的仆役地位低于书吏属于更基层的行政人员。
根据工作性质一般分为四班即皂、快、捕、民。
皂班称为皂隶相当于警卫人员负责知县的护卫以及断桉时的警卫、行刑。
快班称为快手又分为马快、步快执行传讯、抓捕和巡夜等工作。
捕班称为捕快主要负责缉捕、破桉类似于现代的刑景。
民壮充当杂役的健壮百姓负责守卫、征税等各种杂务。
除了皂、快、捕、民之外还有一些其他杂类的衙役具体有门子(门卫审桉时负责高声递话掌管令签)、马夫、禁卒(监狱守卫)、轿夫、伞扇夫(仪仗执事)、午作(法医)、库卒(金库守卫)、仓夫(仓廪守卫)、更夫(巡夜人)、伙夫(厨师)、铺兵(邮差等)等等。
按照定例通常一个县的在编衙役定额为百人左右规模。
由此按照清王朝的制度一县的在编官员、公务人员等总数只不过百人。
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因为工作所需出现了招收编制之外的额外书吏、衙役的情况还出现了百姓为了求取特殊的地位、躲避徭役而花钱购买公务人员身份的空头挂名书吏、衙役。
在清末时代往往一县的在编、额外、挂名等等公务人员合计在数千人乃至万人规模人事臃肿。
清王朝曾迭次想要整肃地方吏制但并没有特别理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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