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大明让大明屹立山巅第342章 僧道之讼
匠籍改革的试点刚刚在南京城推开一场更为特殊、牵涉方外之人的诉讼又将新兴的司法体系推向了风口浪尖。
这一次争议的焦点并非世俗的财产或契约而是寺庙田产与宗教律法是否应凌驾于国法之上。
案件源于南京城外栖霞山下一座名为“慈云庵”的小寺庙。
此庵虽小却拥有周边近百亩良田的田契乃前朝某位笃信佛教的勋贵所捐。
这些田地一直由庵中比丘尼自行管理或出租给附近佃农耕种收入用以维持庵堂香火与僧尼用度。
然而随着《统一税法》的推行与田亩清丈的深入栖霞山所在的江宁县衙在核验新鱼鳞图册时发现慈云庵名下这近百亩田地多年来从未缴纳过任何赋税。
依据新税法除皇帝特旨敕建的皇家寺庙或有明确优免文书者外其余寺观田产皆需与民田一体纳粮当差。
县衙户房书吏遂下发文书要求慈云庵限期补缴近年所欠田赋并自本年起依新册纳税。
这一纸文书却在慈云庵乃至整个南京的释道两门引起了轩然大波。
慈云庵的主持一位年过六旬、德高望重的慧明师太接到文书后双手合十默念了一声佛号眉头却深深蹙起。
她并非有意抗税而是依据释门传统与数百年的惯例“十方供养三宝净财”寺庙田产乃信众布施用以供奉佛法僧三宝其产出亦用于弘法利生向来不与世俗赋役。
如今官府要求纳税在她看来无异于玷污净财干涉佛门内务。
“阿弥陀佛”慧明师太对前来催缴的县吏平静而坚定地说道“此田乃信众布施之福田所出皆供佛养僧非世俗私产。
官府课税于理不合于律(指佛教戒律清规)有违。
贫尼实难从命。
” 她的态度得到了南京城内许多大寺庙高僧的支持。
几位着名禅林的方丈联名向江宁知县并南京礼部僧录司递交呈文引经据典阐述寺庙田产的特殊性恳请朝廷尊重宗教传统维持旧例。
与此同时南京道录司(管理道教事务的机构)也密切关注此事。
道家宫观同样拥有大量田产若此例一开他们亦不能幸免。
消息传到都察院李守俊等人如获至宝。
他们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个攻击新政“不近人情”、“败坏纲常”的绝佳机会。
“陛下!寺观田产乃信众虔心所奉用以供奉神佛延续香火此乃千古定制!”李守俊在朝会上言辞恳切甚至带着一丝对神佛的敬畏“今官府竟欲对此课税此非与神佛争利为何?恐干天和招致神佛降罪!且僧道乃方外之人不事生产全赖田产供养若课以重税则佛法道统何以延续?此乃断绝善路败坏风化之举!” 他们的攻击将一个简单的税收问题拔高到了“亵渎神灵”、“断绝信仰”的可怕高度极易煽动起广大信教民众的恐慌与不满。
议会内部支持税法的议员也感到了棘手。
他们必须谨慎处理宗教信仰与国家律法的关系。
江宁县衙更是压力巨大。
面对慧明师太的坚决、高僧们的联名以及都察院的压力知县左右为难。
若强行征税恐激起民变被扣上“迫害僧道”的罪名;若就此让步则《统一税法》的权威性将荡然无存其他拥有大量田产的寺观必将群起效仿。
案件最终被上报至南京刑部。
刑部官员也感到棘手便将此案与议会司法委员会进行咨议。
林川得知此事后意识到这已非简单的经济纠纷而是世俗法权与宗教特权的一次正面碰撞。
他给出了明确的指导原则:“国法面前众生平等。
宗教信仰自由当予尊重然田产置于国土享用地方安宁自当承担相应赋税义务。
此乃立国之基不可动摇。
” 在他的授意下议会司法委员会与刑部、礼部(辖僧录司、道录司)组成了联合审议小组专门处理此案。
审议过程异常艰难。
僧道代表坚持“田产非私产乃三宝物、十方财”的传统观念认为纳税是对信仰的亵渎。
而司法派官员则坚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田产既有收益便应纳粮。
面对僵局一位参与审议的、较为开明的礼部官员提出了一个折衷方案:承认寺观田产的特殊性但其产生的收益若超出维持该寺观基本宗教活动与僧道基本生活所需的部分是否可视为“盈余”对此“盈余”部分课税?同时对于真正清修、田产微薄的小寺观可设定起征点予以免税。
这个方案试图在坚持税法原则的前提下体现对宗教的尊重和照顾。
然而此议一出遭到了更强烈的反对。
慧明师太等人认为如何界定“基本所需”与“盈余”?这本身就是对佛门清净的干涉。
李守俊等人则斥责此方案“巧立名目实则与全面课税无异”。
案件审议再次陷入僵局。
就在此时沈万三商会下一位精通算术的掌柜受议会委托对南京几家大寺庙的田产收支进行了一次非官方的测算。
测算结果虽不精确却显示某些大寺田产收入颇丰远超过其宗教活动开销甚至用于放贷、购置更多田产。
这份非正式的测算数据虽未被正式采纳却在议会内部流传开来让许多议员意识到宗教田产问题背后可能也隐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并非全然是信仰问题。
最终在巨大的争议和反复权衡下联合审议小组达成了一个极其谨慎的决议:原则上寺观田产需纳入征税范围但具体执行细则需由礼部牵头会同户部、议会另行制定《寺观田产管理与税赋征收特别条例》在条例出台前慈云庵一案暂缓执行各地类似情况参照此例。
这个决议实际上是将皮球又踢了回去并未解决根本问题。
但它明确了一个方向:宗教田产不能完全置身于国法之外。
同时也为后续更细致、更妥善地处理政教关系留下了空间。
慈云庵的税赋暂时不用交了但悬在众多寺观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并未移除。
这场“僧道之讼”以一种未完成的状态暂时告一段落它深刻地揭示出制度复兴的道路上不仅需要对抗世俗的旧势力还需要谨慎地处理超越世俗的信仰与特权其复杂与微妙远超寻常。
新制度的生命力在触及这片神圣领域时显得格外谨慎却也格外坚定地试图为其划下一条属于世俗国家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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